南昌晚报·爱南昌客户端主力记者周野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近期,我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监督抽检。经核查确认,共1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水分、重量差异、含量测定等。
其中,江西民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藿香正气合剂性状不符合规定;安徽家和中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麦冬性状不符合规定;江西康堡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醋鳖甲性状和药屑杂质不符合规定;江西弘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净山楂性状和水分不符合规定;江西弘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龙骨性状不符合规定;江西宏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野菊花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桔梗止咳片重量差异不符合规定;江西和硕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制何首乌水分不符合规定;江西和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豆根性状以及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江西康齐乐中药材有限公司生产的茯苓水分不符合规定;亳州市华鑫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鲜皮性状不符合规定;山东健民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咽炎片性状不符合规定;江西药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蒲*性状、杂质和总灰分不符合规定。
本文来源:南昌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