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甘肃省药监局发布了一则药品质量公告。
公告内容中指出:经嘉峪关市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等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标示为亳州市华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其中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全部为中药饮片:麸炒苍术、金银花、白鲜皮、谷精草、海金沙、小通草、柴胡、白鲜皮、蜜款冬花、款冬花、淫羊藿;不符合规定项主要集中在。
涉及到的生产企业有:亳州市华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临夏市益生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庆阳益翔药业有限公司、宝鸡汉方国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安泰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甘肃三陇安康药业有限公司、酒泉佳禾中药材生态种植加工有限公司、甘肃和顺元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渭源仁泽药业有限公司、安徽冯了性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其中甘肃三陇安康药业有限公司否认此次被查不合格的小通草为其生产。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今年5月,宝鸡汉方国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就因为生产劣质柴胡被陕西省药监局公示,此次更是谷精草和金银花两个品种再出不合格的情况;该药企自年以来就被查药品不合格多达94批次。仅年就有16批次中药饮片被查不合格,年以来也黑料不断,1月、3月、4月、10月均有质量公告通报其不合格情况。在去年5月份时省药品监管局应宏锋副局长曾去该药企考察调研,还召开了座谈会;虽然如此,仍旧难以避免药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出现。具体药品不合格详情见:
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必要的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产品涉及单位已经或正在进行立案查处,将于三个月内公开处理结果。
对不合格产品及涉及的相关单位,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内容来源
医药资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
整理
NO.n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