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12月15日
涉及省份:安徽省、黑龙江省
涉及药品:罗布麻叶、通草、白鲜皮、玄参、盐酸小檗碱片
涉及生产企业:亳州中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亳州市善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铭泽药业有限公司、安徽鸿坤药业有限公司、陕西颐生堂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为详细内容:12月15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一则药品质量公告。本期抽验信息共涉及个抽样单位,个药品生产企业的批次产品,检验结果批次产品符合规定,2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相关检验结果仅对样品负责)。现予以公告。附件:1.安徽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符合规定).xls2.安徽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不符合规定).xls(附件下载请戳“阅读原文”)此次被查的企业为亳州中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并且查处的两批不合格中药饮片全标示为其生产;从生产批号来看,罗布麻叶生产于年,通草生产于年。而该企业也是安徽省药监局的常客,11月9日公布的安徽省中药饮片(含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省本级日常监督检查信息通告中,亳州中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在该次飞行检查中,以严重缺陷2项(少数品种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等不受控,数据不可追溯;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生产负责人不能有效履行职责;质量控制问题较多,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一般缺陷4项上榜,被告诫、暂停生产销售。12月15日,黑龙江省药监局发布一则药品质量抽检通告。依据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度抽检工作计划,我局组织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抽检中发现的5批次不符合规定产品予以通告(见附件)。值得注意的是,对比12月14日发布的质量公告中,更换了“小通草”的不合格情形,换成了陕西颐生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小檗碱片不合格。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予以整改。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组织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