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药监局公布了关于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通告称,经成都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等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后发现,成都市祺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6家药企生产的6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通告如下:
成都市祺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茱萸(山萸肉),不合格项目为“水分”不符;
四川康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香薷,不合格项目“为麝香草酚与香荆芥酚”含量不符;
凉山新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大叶茜草,不合格项目为“药屑杂质”性状不符;
河北睿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白鲜皮,不合格项目为性状不符;
四川启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法半夏,不符合项目为“水分”和“总灰分”不符;
成都康美药业生产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五味子,不符合项目为“水分”不符。
并且在查阅往期公告后,发现上述数家企业在之前产品就已多次被检测出有质量问题,如在今年1月份公布的《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中指出,成都市祺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出品的川射干总灰分就不合格;今年6月20日重庆市发布的药品抽检公告中,凉山新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银杏叶也出现过含量测定不合规被公示,而另外几家药企同样也出现过多次药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
目前,四川药监局已要求上述企业对相关产品进行停售、召回,并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已要求各相关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